清城区林业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实现了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提升。
2008年,全区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8%,高出市下达的考核指标13个百分点;森林活立木蓄积年净增率达4.1%,高出省、市考核指标;森林覆盖率31.3%,林木绿化率34.9%,均达到省、市考核指标;征占用林地审核率100%;全年全区无重大山火和因山火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在控制范围以内;病虫害成灾率低于0.5%,在控制范围以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覆盖率100%;种苗产地地检疫率100%;野生动物违法经营率低于5%,在控制范围以内;林业科技推广率100%;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和大面积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发生。全区林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协调、快速发展。
一、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成效
(一)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成效。全区完成生态造林14391亩,完成1万亩计划任务的144%,其中:源潭镇6574亩,凤城街办3500亩,石角镇1517亩,龙塘镇1092亩,东城街办1508亩,洲心街办300亩。完成新造生物防火林带
(二)义务植树活动取得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在
(三)生态公益林造林重点工程取得成效。完成了重点生态公益林造林4500亩,其中:笔架山清远市自然生态区(市肺)工程建设造林3500亩、飞霞白庙峡山北江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700亩、洲心街办峡山生态林造林300亩。
(四)生态林造林投入创新取得成效。今年初,引进了深圳金钟信投资有限公司在源潭镇新马村委会的生态公益林火烧迹地种植5000亩沉香、黄檀等优良乡土阔叶珍贵树种,拓宽了非公有制生态公益林造林渠道。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明春造林1000亩的造林备耕。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健全落实了10.85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和做好了全区80多万元的生态公益损失性补偿金发放工作,全区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级明显提高,一类林提高了2.3%,二类林提高了2.5%。
(六)向上争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取得成效。今年,我局积极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取得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年争取了林业生态建设造林项目三个,项目资金共345万元,其中:省级林分改造工程造林项目95万元,雨雪冰冻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50万元,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100万元。解决了我区今年生态造林缺口资金和明年生态造林资金。
二、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全区森林活立木蓄积年增长4.
(二)森林采伐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严格执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林木采伐公开审批、采伐审批公示和网上发证制,强化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全区没有发生超面积乱砍滥伐森林事件,森林采伐管理“六率”均达到省的考核指标要求。今年全区森林采伐面积
(三)林地保护管理更加完善规范。严格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占用林地项目的清理和审批,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手续,对批准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管,跟踪检查用地情况,防止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全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9宗,征占用面积
(四)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全区发生松毛虫轻度危害面积2000亩,湿地松粉蚧轻度危害面积5000亩,竹蝗虫害发生面积1500亩,虫害发生后,及时组织了人员进行防治,同时拨出专款购买防治药物和防治机械,有效地控制了病虫害的蔓延,防止了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今年切实加强了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工作和木材产地检疫和木材流通检疫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发生和有害生物的入侵,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全区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省、市下达的0.5 %控制目标,森林病虫害防治率100%,检疫率100%,监测率100%。
(五)山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全区共发生山林权属纠纷3宗,纠纷面积1350亩。山林权属纠纷发生后,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和街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开展调处工作,尽可能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中,有效地防止了山林权属纠纷的升级恶化,全区林区治安稳定,没有发生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斗殴事件和集体上京、上省上访事件。
(六)木材流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依法加强了全区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和木材流通管理,做好了全区189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年审工作。切实加强了木材运输管理,木材运输发证实行专人负责,网上发证。同时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和木材运输监督,有效防止了非法经营、收购、运输木材案件发生。
(七)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在年初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今年的11月开展了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及非法运输木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秋季旋风行动”专项行动。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宗,查处违法人员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三、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年全区无重大山火和因山火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年全区发生森林火灾1宗,过火面积
四、林业产业化加快
我局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森林资源,积极扶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目前我区的林业产业发展迅猛。一是非公有制造林企业逐渐成为我区林业产业的主体。全年全区非公有制造林投入320万元,营造丰产林8000亩。目前全区非公有制造林已达10亩。年成熟林面积4.5亩,木材年生产量3.
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2008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发展、抓管理、抓队伍、创一流的“三抓一创”工作思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局的各项工作。在今年6月,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创“五个一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活动,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活动,在林业系统干部队伍中掀起“比、学、赶、帮、超” 的新高潮,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林业的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林业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指标要求。二是落实区政府十件实事工作取得成效。全面完成区政府十件实事的林业生态造林1.2万亩任务。三是向上争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取得成效。2008年向上争取了中央、省林业生态建设扶持项目三个,争取项目资金共345万元。四是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完成调整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和补充耕地工作。五是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效。全局干部职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工作通过了区计生部门的检查验收。六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全区林区治安稳定,没有发生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集体上京上省上访事件和群众集体斗殴事件;全林业系统没有出现“黄、赌、毒”现象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七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全区林业生产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八是密切与区有关部门配合,抓好矿口、工业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九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 “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林业工作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林业投入相对不足,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部分街镇每年投入林业资金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创建林业生态区经费不足。二是全区林种树种结构单一,纯针叶林多,森林质量不高,生态功能等级低。三是个别地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四是森林火灾仍有发生,森林火灾威胁仍然存在。五是林业产业发展滞后,林业加工企业大多是分散小规模粗加工为主,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林业产值偏低,林业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林业为主题,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线,推进林业生态县(区)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林业生态建设
(一)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生态公益体系建设造林15000亩,其中:清远市自然生态区(市肺)工程建设造林5000亩,石角回岐山生态林造林10000亩。造林质量合格率达100%。
(二)抓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完成丰产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9300亩,完成疏残林采伐更新造林1500亩。
(三)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四)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贯彻《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动员全区公民积极投身植树造林、国土绿化事业,加快林业生态县(区)建设进程。抓好1000亩的青年林基地建设,推动各地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五)抓好非公有制生态林造林扶持工作。做好扶持深圳金钟信投资有限公司在生态公益林火烧迹地种植5000亩沉香、黄擅等优良乡土阔叶珍贵树种的工作,推动非公有制生态造林,拓宽生态林造林渠道。
(六)抓好矿口、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要求,密切与区有关部门配合,抓好矿口、工业园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取缔无牌证矿口,全面杜绝无证开采行为,规范矿山、瓷沙场开采秩序。二是整顿未征占用林地手续的矿山、瓷沙场,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三是整治矿山、瓷沙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取缔污染水源的矿口、瓷沙场,确保水源安全清洁;对已开采的矿山、瓷沙场和工业园区裸露的黄泥土进行复绿,绿化美化生态环境。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一)抓好森林采伐管理,严防乱砍滥伐森林事件发生森林活立木蓄积年净增率达5%以上。
(二)加大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及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防止山林权属纠纷升级恶化,维护林区稳定。山林纠纷案件办结率达80%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规范林地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核率100%。
(四)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
(五)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森林、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和乱征乱占林地、滥杀滥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重大发生案件。
(六)按省集体林权改革工作要求,抓好集体林权改革工作。
三 、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以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为主线,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相结合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措施,将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同时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督查、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队伍管理、防火林带建设等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全区无重大山火和因山火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1‰以下。完成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建设。
二○○八年十月九日